2023重庆涪陵小学入学条件

导语 2023年重庆市涪陵区小学入学需要在8月31日前年满6岁,入学类别分为城区户籍学生入学、随迁子女入学。

  入学类别及材料

  (一)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城区(崇义、敦仁以及荔枝部分区域、十一校、十三校、十四校、李渡小学、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以及涪陵巴蜀中学招生区域)居民子女入学根据《涪陵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优化方案》(涪教发〔2022〕18号),在其父母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若父母拥有两处以上的住房,在其父母长期居住房屋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若户籍一直在涪陵江南城区、高新区,父母无住房但与子女长期租房或常年寄居他处,在其长期居住地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应学校就读。

  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主要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如城三校、城十校、城十八校等学校)和公办寄宿制学校(城十三校、江东中心校、师院附中、涪十九中、二十一中等学校)入学,相关学校要简化入学程序和入学材料,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读尽读。

  招生原则

  一是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凭医院诊断证明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政府同意后,将加盖公章的《涪陵区适龄儿童缓学审批表》及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教管中心、学校要对其入学情况实施追踪。

  二是就近免试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是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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