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烟令什么时候实施?

导语 2021年1月1日起,2030年12月31日止,长江流域将实行“十年禁渔”!这些规定你要知道!

  一、重庆禁烟令什么时候实施?

  2020年1月1日起。

  202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实施,这意味着,市民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是会被处罚的。

  二、这些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一)餐饮服务场所;

  (二)住宿休息服务场所;

  (三)公众娱乐场所。

  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福利院、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三)公共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演出场所;

  (四)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违反《控烟条例》将会承担这些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罚款;不听劝阻,且有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未成年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监护人或者学校予以批评教育,监护人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其戒烟。”

  第二十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设置吸烟区又不禁止吸烟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吸烟区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提供吸烟有关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的,或者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举报电话的,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烟】即可查看禁烟的详细规定、禁止吸烟范围、允许吸烟范围、违反控烟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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