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公租房怎样申请
导语 黔江公租房怎样申请?具体申请步骤是如何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黔江区人民政府《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黔江府办发〔2010〕325)号及《关于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通知》(黔江府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公租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10月5日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稳定工作指:①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或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我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②在我区退休的人员。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在我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办理网签登记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自建房等)、现工作单位未提供宿舍住房。
(四)无户口条件限制。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有住房资助能力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三、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一)《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工作所在地居委会领取)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三)收入证明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可由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就业和收入证明,也可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退休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工作和收入证明。
(四)无房证明
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户口簿上所有已满18周岁的人员均需提供,18周岁以上的学生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属D级危房或地灾危害房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五)个人申请书
由申请人自行填写,无固定格式,但需写明本次配租范围内的意向的小区或片区。未提交个人申请书或意向小区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的,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统筹摇号配租。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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