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导语 重庆城乡居民;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重庆市户籍新生儿都可参加居民医保。

  一、重庆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

  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

  2.大学生

  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3.新生儿

  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市外户籍人员

  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外国籍人员

  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6.引进人才专家的家属

  重庆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及专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7.台、港、澳大学生

  在渝高校就读的台、港、澳大学生。

  二、不同时期缴费大有差别

  重庆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

  在集中征收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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