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办理重庆未婚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重庆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委托他人办理重庆未婚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所需材料?

  答:申请人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二)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受托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三) 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掮关系的证明。

  (四) 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近亲属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证明。

  (五) 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当事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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