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和超过90参保时间限制和待遇有所不同,参保方式分为独立参保和不独立参保,详见正文。
少儿医保和新生儿医保本质上都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出生90天内的参保的新生儿:
1.新生儿从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独立参保并缴费的,按规定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2.新生儿自出生90日内且跨年的,如果想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那么除了足额缴纳当年的费用,还需补缴出生年度的费用(只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补缴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3.未选择独立参保的,可以随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法定监护人享受医保待遇(不执行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
▶新生儿自其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和其他普通居民身份一样的医保缴费时间和待遇:
(1)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前,享受待遇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在集中参保期后中途参保的,1-2月中途参保缴费,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的次月至当年的12月31日有效;从3月起中途参保的人员,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的90日后至当年的12月31日有效。中途参保的脱贫人口和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的次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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