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可以申请退款吗
导语 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时,缴多了、缴错了、缴重复了,怎么办?可以申请退款吗?详见下文。
根据重庆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因死亡、重复缴费、享受医疗保险缴费优惠或政府补助等原因,造成参保个人多缴医疗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费。
一、政策退费
包括享受财政补助、困难资助的退费,主要为未接收特殊人群标识,已按正常人员标准缴费,经审核符合享受财政补助或资助参保资格的,按其享受的财政补助额或资助额退还本人缴费。
有可能享受补助或资助的人员,不用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初期就缴费,可以等特殊人群标识明确后在缴费,以免造成多缴。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享受医保优惠资料
他人办理: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死亡退费
次年1月1日前死亡且完清次年医保缴费,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退还。
所需材料:参保人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与其关系证明。
三、经办过程错误
1.职工与医保本市内重缴
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且与居民医保重复缴纳,由参保人员提出居民医保退费申请,办理退费。
2.大学生与普通居民本市内重缴
大学生新学年居民医保和参加次年居民医保重复缴纳,可提出申请,退还其重复缴纳的大学生或普通居民医保费。
其中若已发生大学生医保待遇的,则退还其普通医保医保费。
3.医保档次变更
在上年集中缴费期(未进入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当年的1月-12月),可申请当年居民医保档次变更或退费。
4.当年9月30日后误缴当年医保费
医保自愿缴费最迟不得晚于当年9月30日(即参即享人员除外)。
当年9月30日后,误缴当年居民医保费,无法再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可申请办理退费。
所需材料:
本人办理:缴重——经办机构证明;其他——无需任何资料,直接提交申请。
他人委托: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线上,可以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渝快办(支付宝小程序)、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重庆税务APP等渠道申请办理。
线下,可以到当地社保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注意: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暂不支持线上渠道退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发送【居民医保】查看2025居民医保手机上怎么缴费(含缴费入口),缴费标准,怎么用医保余额帮家人缴费,缴费记录查询入口,报销比例及如何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