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产检假期规定2025
导语 “产检假”是通俗的说法,实际指“产前检查时间”,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其次数和天数,只要是正常必要的、遵照医嘱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重庆产检假每月有几天?
“产检假”是通俗的说法,实际指“产前检查时间”,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其次数和天数,只要是正常必要的、遵照医嘱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相关政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参加婚前、孕前、产前医学检查的,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保障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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