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
导语 2024年11月28日,重庆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相关首套认定标准见文章。
新购住房首套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优化置换贷款(“商转公”)首套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相关信息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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