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养犬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导语 重庆市个人养犬应当具备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等基本条件。
重庆个人养犬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
拓展阅读: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
重点管理区犬只繁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九十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或者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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