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全款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已开通全款购房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全款购房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重庆职工全款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线上办理。已开通全款购房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全款购房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全款购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

  2.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外地户籍的,全款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增值税发票。

  (3)外地户口证明。

  3.购买我市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外地户籍的,全款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二手房,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

  (3)外地户口证明。

  5.购买我市房改房的,须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房改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外地户籍的,全款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房改房,须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外地户口证明。

  6.购买我市拆迁安置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材料代替。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拆迁安置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外地户籍的,全款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拆迁安置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外地户口证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使用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材料代替。

  7.购买我市拍卖房的,须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拍卖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外地户籍的,全款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拍卖房的,须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外地户口证明。

  8.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的, 须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外保障性住房的,且职工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外地户籍的,全款购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以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外地户口证明。

  特别提醒: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首次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入口,提取办理指南汇总(租房提取、商贷购房提取等),表格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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