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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公证处招聘金融调解员岗位公告

导语 重庆两江公证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融调解员若干名。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金融调解员若干名

  二、任职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处理金融欠费案件,通过电话方式对欠费的客户进行诉前调解,了解当事人诉求,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风险,促使当事之间达成和解。

  2.了解欠费客户类型,客观分析客户违约原因,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22-45周岁,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金融相关专业优先,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善于化解矛盾,调停纠纷。

  4. 具有良好的亲和力,有责任心,工作谨慎、细心。

  5.有资产管理、催收、贷后管理行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6.有金融调解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时间:单休

  (四)工作地点: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218号N37月光之城6栋3A层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请意愿者将简历(文件名:姓名+联系方式)投递至26383890@qq.com。

  (二)资格初审:实行网上审查,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的求职者。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会议室。

  四、工资待遇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被聘用人员按调解中心规定发放,模式为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具体标准面谈,入职购买社保,转正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各项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注: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两江公证处,本招聘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也未组织开展或授权第三方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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