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明月湖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招聘18人公告
导语 重庆两江明月湖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重庆两江明月湖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两江高新院”)成立于2025年1月,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在市经济信息委指导和两江新区管委会支持下,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总投资3亿元,一期注册资本9600万元,聚焦先进材料、具身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引入全国乃至全球优质科技成果来渝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打通从科技攻关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瓶颈,以新技术孵化新产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招聘岗位
(一)总经理1人;
(二)副总经理1人;
(三)科创遴选部负责人1人、副部长1人、技术经理岗4人;
(四)市场投资服务部负责人1人、投后服务岗1人;
(五)产品中试部负责人1人、中试服务岗1人;
(六)综合管理部负责人1人、副部长1人、人事管理岗1人、行政服务岗1人、规划发展岗1人、出纳岗1人。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熟悉现代企业运营模式,精通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优秀;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境外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遵纪守法,无犯罪和涉毒记录、重大违规违纪情形,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竞业限制、裸官职务限制、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形;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附件1)。
工作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不予录用的情形
在各个招聘环节或试用期内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综合研判,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入职前按不予录用处理,对已入职的试用期人员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各类资格证件或人事档案的;
2.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3.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合法的原单位离职证明的;
4.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无犯罪证明材料的;
5.提供了原单位离职证明,但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取得原单位谅解书或能够证明竞业限制范围不包含应聘岗位的除外);
6.伪造、夸大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
7.隐瞒真实情况,获得本不具备的应聘资格条件;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或违反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任职回避规定的;
10.过往经历中有吸毒涉毒史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2.被开除公职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两江高新院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薪酬标准
按照两江高新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招聘流程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半结构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背景调查—体检—正式聘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报《重庆两江明月湖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有关工作经历能力等证明材料电子件,一并发送至邮箱LJMYHGXY@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
(四)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杨老师,15708484928。
因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由两江高新院研究是否递补或重新选聘。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两江高新院有权调整或取消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本次选聘有最终解释权。
注:本招聘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也未组织开展或授权第三方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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