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
导语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计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13日前。
(三)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8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十级以下,含专技十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除明确规定外,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明),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诚信、准确、规范填写《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23-52663992。
(三)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
5.报名表;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
拟定于2024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9点整。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填报信息务必真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3.报考人员未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任一环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医院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核。
(一)专业能力考核
1.理论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按专业类别分类进行(相近专业的划在一类)。
2.技能考核:根据岗位要求开展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技能。技能考核专家成员对每位应聘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参考人员单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总分100分。每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其单项成绩为取所有面试专家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70%(理论考试×30%+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各科目与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应聘人员理论笔试分数、技能测试分数、毕业学校、在校平均成绩的高低顺序作为拟聘用对象确定的依据。如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可召集在家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面试,得分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符合拟聘岗位条件人员过少或整体素质较差时(考生总成绩未达到60分),医院可在本次招聘时减少该专业招聘人数或免招,择期再组织公开招聘。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用人员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开州区人民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此出现空缺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按拟聘人员确定方式进行递补。
体检在本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s://cqskzqrmyy.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受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临聘人员工作在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接受开州区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监督。
(二)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禁徇私舞弊、请吃请喝、收受索要钱物等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受聘人员成绩无效,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按医院行业作风实施细则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开州区人民医院人才招聘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季度 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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