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忠县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导语 为增强事业单位队伍活力、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忠委组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忠县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岗位列表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次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公开遴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服从学校和单位工作安排;

  2.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教研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4.经所在学校同意,其中委管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县管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须经县委教育工委同意;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视为合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县外调动至现学校需满3周年,县内调动至现学校需满2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

  8.承诺在遴选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9.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进城遴选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5.政府为乡镇学校定向培养的大学生到定向学校未满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忠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次遴选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16: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一楼大厅,联系人:肖玉满,胡建波;联系电话:54238330,54233802。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4年10月12日16:00-17:00到县教委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遴选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1.笔试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比例,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遴选岗位人数按“面试人选×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遴选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遴选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县教委会同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调动

  县教委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发文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对存在影响遴选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试用期满,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忠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忠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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