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数名工作人员

导语 龙行神州,万物生发。值此兴隆之岁,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即将投入使用,医院将以崭新的面貌启航全新的征程,诚邀各路英才加入潼南区妇幼保健院大家庭,共同为守护群众健康添砖加瓦!

  一、医院简介

  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院建于1951年,是一所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培训基地;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网络指导医院和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指导医院,重庆市产前超声AI质控基地;是潼南区“妇幼保健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潼南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潼南区产科临床质量控制中心。医院现占地40亩,有业务用房1.6万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23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21人。开放床位110张,现开设产科、儿科、妇科、新生儿科、儿保科、中医科、眼耳鼻喉科等临床科室,建有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示范中医馆1个,市级重点专科和特色医疗专科4个。产科门诊接诊量、分娩量占全区总量的2/3以上,妇科、儿科、新生儿科诊疗量均全区领先。医院妇幼保健体系项目(二期工程)投用在即,规划新建总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为2.4亿元,新建床位220张,规划设置儿童保健部(儿保、预防、早教、康复等)、妇女保健部(孕优、计划生育咨询和服务、乳腺保健、产后保健等)、中医馆等,项目建成后总业务面积达6.7万平方米,医院基础建设将实现质的飞跃,开启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其它要求说明:以上医师类岗位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内,高级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热爱卫生事业;

  (三)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条件;

  (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笔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入下一环节→试岗→体检→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压缩打包,以“岗位+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tnfy512@163.com

  咨询电话:023—44551512

  联系人:潘老师

  六、招聘要求

  (一)招聘方式

  1.面试: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招聘,当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超过1:8时,需要加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

  面试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院6楼大会议室。

  2.试岗: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需笔试的按综合成绩),以排名1:2比例顺位进入相应岗位试岗,试岗时间为2天,未通过试岗,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出现2个及以上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需笔试的综合成绩相同),按试岗成绩高低录用。

  试岗时间:2024年8月27日—28日

  3.成绩核算:参加笔试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试岗成绩*40%。未参加笔试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试岗成绩*50%。

  (二)资料要求

  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时需本人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在有效期内)。

  七、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

  试岗合格后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通过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进入试用期。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未通过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二)聘用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入职手续,医师类岗位与医院签订合同,其他岗位与三方公司劳务派遣到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院工作。

  八、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基本工资+工作量绩效+五险一金+带薪年休+误餐补助。

  2.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隐瞒病史且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违反医院相关制度的;

  (3)不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的;

  (4)因本人过错出现投诉或纠纷的;

  (5)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6)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涉嫌造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

  4.本次招聘将邀请区卫生健康委领导进行全程监督。

  (备注:医师岗位招聘长期有效,岗位招满为本简章由发布方或重庆市潼南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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