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忠县双桂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导语 结合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非全日制劳动保障协管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复员退伍军人等。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忠县双桂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由忠县双桂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网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八、在岗待遇

  为未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照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保员协管员配备方式和经费来源的通知》(忠人社发〔2022〕194号)文件,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不足3000人的279个村(社区),配备协管员,通过开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解决的每月工资为1080元/人.月,每月最低工作时间不低于54小时。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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