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单独二胎条件有哪些
导语 重庆单独二胎条件有哪些?重庆单独二胎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同时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费”。更多详情,请看下文。
同时具备3个条件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适用单独两孩政策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
独生子女4种认定情形
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本人曾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为现存唯一子女。比如,张某原本有个哥哥,但哥哥因故去世,张某就可被视为独生子女。
本人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或者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两个及以上子女中现存唯一子女。
比如,张某为父母收养的,但无证据证明其是否有兄弟姐妹,或者张某的养父母收养了两个孩子,但另外一个孩子因故去世或者和养父母脱离关系。此两种情形,张某都视为独生子女。
生育一个子女后又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后又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该生育的子女及被收养的子女均视为独生子女。
生育间隔期3年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的时间应当间隔3周年以上。未达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应征收2000元社会抚养费。
女方满了28周岁的,则无时间间隔限制,只需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身体状况等,自行决定何时生育。
申办再生育服务证一般不超过30天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须按规定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再生育申请应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
在男方办理的,需经女方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加盖公章。在申请再生育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据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提交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将按程序进行审核,最后由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