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区教委备案,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地点:区教委108办公室,联系人:张艳艳),各学区和对应学校落实情况追踪。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含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或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招生划片在对口学校入学。其中,非城区学校以学龄儿童户籍或居住地为主要依据,按照招生划片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单校、多校划片相结合方式入学。非昌元昌州城区,凡有单办小学的镇街或村社实行单校划片,亦可根据监护人及子女本人意愿自主申请、选择区域内其它学校就读。凡有单办初中的镇街实行单校划片,无单办初中的镇街可根据监护人及子女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学校就近入学。
3.统筹安排多子女及转学学生入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为多孩子女家庭创造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环境,凡满足入学条件、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父母可自主申请将两个或多个子女转入同一所学校就读,但原则上只能将子女从学位较紧缺的学校转至学位较宽松的学校就读。符合本方案相关条件、有转学需求的学生,须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通过“荣昌教育”公众号,进入“政民互动”“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并根据统一安排持有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及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统筹安排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昌元昌州城区随迁子女入学需符合务工或经商条件:市外户籍的持有《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
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监护人婚姻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公/廉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就业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纳税凭证
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址:https://zwykb.cq.gov.cn,注册、登陆并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进入。
市外户籍的持有《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
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
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
非荣昌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
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
非荣昌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电脑端:“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址:https://zwykb.cq.gov.cn,注册、登陆并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