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幼升小: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小升初: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属于本区户籍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儿童少年。
一、入学对象
(一)幼升小: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小升初: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属于本区户籍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儿童少年。
二、入学安置办法
(一)幼升小
1. 璧山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户籍在璧山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璧山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招生划片学校对口入学。不满足“三对口”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实行统筹调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户籍在璧山非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对口入学。若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地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适龄子女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2.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在璧山区域内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2)适龄儿童父母在璧山区域内务工、经商,无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属于租房居住或寄居,且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根据周边指定小学的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说明:璧山城区周边指定小学包括蒲元小学、河边小学、狮子小学、大鹏小学、大兴小学。
(二)小升初
1. 城区初中采取“多校划片、摇号、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
2. 非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属地、片区原则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福禄小学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升入大兴初中或东林初中。
3. 区外及乡镇小学毕业生转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回璧山区户籍地或监护人房屋所在地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本区乡镇小学毕业生因户籍迁移至城区或监护人在城区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申请到城区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若监护人在璧山区域内务工、经商,无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属于租房居住或寄居,且在居住地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根据周边指定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注:璧山城区周边指定初中学校包括蒲元初中、双狮初中、大兴初中、河边初中。
(三)其他特殊群体子女
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2. 璧山区内的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户子女、配住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3. 残疾儿童入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入学登记办法
6月4—11日正式报名登记。入学登记全部通过“渝快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进行,同时设置线下咨询、报名窗口,线上线下登记同步进行。
(一)申请在城区小学入学的,学生家长在“渝快办”专栏或专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网上操作困难,或已购房入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可同一时间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学咨询、登记。
(二)申请在乡镇小学入学的,学生家长在“渝快办”专栏或专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网上操作困难,可同一时间到户籍对口小学或居住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其中,不能进行网上操作的青杠街道、丁家街道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分别到青杠初中、丁家初中报名登记。
(三)所有“小升初”的学生家长在“渝快办”专栏或专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网上操作困难,区内小学毕业生与毕业小学联系,区外小学毕业生家长同一时间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学咨询、登记。
(四)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报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登记后报区教委基教科统一处理,小学新生及区外小学毕业生由家长于6月30日至7月2日到区教委指定的地点补充登记。
说明1:已在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成功报名的,不再进行线下报名,以免信息重复影响入学。
说明2:每日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无法访问,请各位家长避开此段时间进行登记。
说明3:网上报名详细操作方法见本公众号推文《璧山区2025年“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登记操作指南》。
四、入学登记材料
(一)小学入学登记材料。需提供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首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市内户籍)、户主页)、房产有效证件、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若属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或租房合同。
(二)初中入学登记材料。
1. 璧山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或参与摇号的,无须提供材料。
2. 璧山区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的,无须提供材料;申请到城区初中就读的,提供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口首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市内户籍)、户主页)、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
3. 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来璧就读的,提供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口首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市内户籍)、户主页)、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若属务工经商随迁子女,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或《居住登记凭证》、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三)若属配住公共租赁住房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监护人的配租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特殊人群子女还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说明:若采用“渝快办”报名登记,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原件的电子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若线下现场登记,则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五、结果查询及入学通知
通过“渝快办”报名登记的,家长在7月10日前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和下载电子录取通知书,并按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线下报名登记的,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六、其他说明
1. 户籍、房产等入学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涉嫌造假,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生当次入学申请无效。
2. 已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学生,不能提交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小学未毕业或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能提交初中一年级入学申请。提交入学申请后,如需变更登记信息,请持有效材料到区教委317室申请,不允许重复登记。录取信息一经发布后,不再接受户籍、房屋等信息更改。
3. 因身体残疾或生理等原因无法正常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本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持儿童户口本到户籍地对口小学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4. 璧山区各小学联系方式见下表。
璧山区教委咨询、监督电话:85284528、8528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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