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北区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导语 2025年重庆市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6月17日-6月22日。
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满6周岁儿童不能入读小学一年级,无法注册学籍。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委提出申请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适龄儿童如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如何申请缓学?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残疾证明等材料,于2025年8月31日前到江北区教委基教科申请(地址: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08室)。
区内公办小学2025年新生招生政策分为哪几种类型?
2025年区内公办小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依次依序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1.江北区户籍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及以上的适龄儿童,按照以下政策招生:
(1)三对口。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房屋产权证一致,户主、房屋产权是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父持、母持、适龄儿童自持或父、母、适龄儿童共持100%房屋产权)。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但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房屋产权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持或与父母、适龄儿童共持100%房屋产权),视为符合“三对口”。
为缓解学位压力大的学校供需矛盾,房屋产权登记时间在划片范围公布前的,视为“三对口”;在划片范围公布后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当年入学视为“两对口”。
(2)两对口。全区公办小学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除“三对口”入学压力大的学校),额满为止。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一起在招生范围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且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父持或母持或适龄儿童自持或父、母、适龄儿童共持100%房屋产权)。
(3)江北区户籍对口。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但不符合“三对口”、“两对口”情况入学的适龄儿童(简称“江北区户籍对口”类),全区公办小学在保障江北区户籍“三对口”、江北区户籍“两对口”入学,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就先就近原则,审查合格后予以招收,额满为止,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空余学校不得拒收。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4)江北区户籍不对口。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按照政策入学,确因父(或母)工作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无法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需要在现居住地入学的(简称“江北区户籍不对口”类),全区公办小学在保障江北区户籍“三对口”、江北区户籍“两对口”、“江北区户籍对口”类入学,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现居住地就先就近原则,审查合格后予以招收,额满为止,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空余学校不得拒收。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学位空余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①父(或母)、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江北区实际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房东房屋产权证(电子版或复印件或网上查验)。
属于以下情况的,学位空余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①父(或母)和本人是江北区农村户籍。
②父(或母)或本人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
③因户籍地“三对口”学校建设或入学压力大等实际情况,需要在本区范围其他学校过渡入学的。
2.非江北区户籍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学位充足的非流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校可以实行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025年江北区公办小学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非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简称“非江北区户籍”类),额满为止,学校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的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且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江北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空余学校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父持、母持或适龄儿童自持或父、母、适龄儿童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
(2)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3)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4)父(或母)和本人是重庆市农村户籍,在招生范围租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5)能够提供父(或母)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6)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非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学位空余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父(或母)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3.适龄小学入学儿童的监护人系父母之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的,该适龄儿童的入学程序比照上述公办小学入学政策执行。此类监护人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向相关学校提供合法的监护证明材料。
为什么要做出100%房屋产权要求?
“100%房屋产权”的要求,是一个原则性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户籍对口并实际居住的“三对口”“两对口”等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防止通过产权比例的投机行为侵占“三对口”“两对口”适龄儿童合法学位。在实际招生中,学校将对房屋产权人进行甄别。
江北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顺序是什么?
2025年,江北区公办小学严格按以下顺序招收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次依序,额满为止。
——江北区户籍“三对口”类(含视为“三对口”);
——江北区户籍“两对口”类;
——江北区户籍对口类(户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
——江北区户籍不对口类(江北区户籍但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
——非江北区户籍类。
2025年区内公办小学新生如何正式网上入学报名?
(一)正式网上报名
6月17-22日的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家长在“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正式网上入学报名(该报名与公办小学录取有关)。
报名流程:登录“渝快办”-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辖区“江北区”-进入“幼升小在线申报”页面,选择报名子女、学校性质和申报学校类型-阅读“申报须知”,知晓并确认相关内容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申报须知”-按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顺序和时间安排:江北区户籍“三对口类”(含视为“三对口”)6月17-20日;江北区户籍“两对口类”、“江北区户籍对口类”6月20-22日;“江北区户籍不对口类”、“非江北区户籍类”6月21-22日。
(二)学校信息审核
“三对口类”(含视为“三对口”)6月17-21日;“两对口类”、“江北区户籍对口类”6月20-23日;“江北区户籍不对口类”、“非江北区户籍类” 6月21-23日。
(三)网上入学确认
家长登录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及时予以确认就读意愿。
(四)发放入学通知
7月10日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各校通过“渝快办”平台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网上入学报名公办、民转公、民办小学能否兼报?是否可以在多所小学报名?
公办、民转公、民办学校只能选择一所,不可兼报。例如,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后,则不能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取得学籍,并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即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小学报名入学。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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