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高新区区外户籍小学入学
导语 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向公共服务局申请学位,并持重庆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按《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位安排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向公共服务局申请学位,并持重庆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按《重庆高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位安排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或因积分过低录取失败且不服从调剂的,无法获得2025年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公办小学学位。
时间安排
6月3日,公共服务局在“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上公布《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对应学校名单》,各小学同时发布相关通告。
1.网上信息采集及志愿填报(6月3日—6月7日)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打开https://cqgxqsmartedu.com/mobile或扫描二维码(见下图)进入“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点击“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系统”网上采集信息,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
2.网上资料预审(6月4日—6月8日)
学校审核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网上提交的信息,核定积分。各学校在适龄儿童监护人上传资料后及时审核,及时联系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完善资料或另行联系其他学校申请学位或回原籍就读。
3.学位安排(6月9日—6月10日)
公共服务局于6月10日前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安排学位。6月11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重庆高新区智慧教育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4.现场资料审核(6月12日—6月13日)
相关学校现场审核区外户籍适龄儿童资料,并将正式录取名单导入“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网上信息采集所需材料包括:
(1)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所属的户口簿(含地址页、户主内页、监护人内页、子女内页、增减页,如无增减页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必须提供)
(2)公安部门签发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或其法定监护人的2025年审核有效《居住证》或2025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必须提供)
(3)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出具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签发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即提供)
(4)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和母)2022—2024年在重庆高新区的纳税证明;(有即提供)
(5)学生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直管园内所购合法房产证明。(有即提供)
“对应学校”查询选择办法是:通过相关通告查询,也可通过弹出菜单按照所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地址查询对应学校并选择,各学校应提供家长咨询服务。
“志愿学校”查询选择办法是:选择“对应学校”后,在弹出的“志愿学校”清单中选择,5所学校作为志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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