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沙坪坝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导语 已于2024年12月申请202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并通过审核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明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注: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需在入学前一年的12月份前后,根据区委的通知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申请对象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入学方式
公办小学
已于2024年12月申请202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并通过审核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沙坪坝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当年有效的居住证明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已于2024年12月申请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且持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网址:http://xxzsbm.cqedu.net/),补充申请信息,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
民办小学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专栏或专区选择一所民办小学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具备民办学校申请资格。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则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抽中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已于2024年12月申请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且持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1.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沙坪坝区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2024年审核有效的《居住证》或2024年12月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3.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4.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或在沙坪坝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即提供,可计积分)
5.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2022-2024年在沙坪坝区的纳税证明。(有即提供,可计积分)
温馨提醒(敬请认真阅读)
1.已申请学位并审核通过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务必于2025年5月前后关注《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按时上传其它关键信息(如: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购置的房产证明等),并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区教委将根据“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已申请学位并审核通过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若未在2025年招生工作启动后的规定时间内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该适龄儿童无法参加学位安排,将不能取得2025年在沙坪坝区公办小学的入学学位。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17:00,尚未在该系统中申请2025年小学入学学位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无法预备学位,将不能取得2025年在沙坪坝区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格。
4.截至2025年1月10日,已申请学位但未通过审核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将不能取得2025年在沙坪坝区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格。
5.预计2025年三峡广场及周边地区、小龙坎天星桥地区、沙正街沙南街沙北街沿线、渝碚路杨公桥地区、梨树湾融汇温泉城地区、融创文旅城地区、物流园片区等入学学位紧张。
6.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申报学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在沙坪坝区的入学资格并报告公安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全国联网,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复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学位资格。
8.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86055500、8605550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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