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云阳初中入学条件
导语 公办学校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 “三对口”类,“户籍对口”类,“房产对口”类,“随迁子女毕业直升”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依次接收下一批次学生。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 “三对口”类,“户籍对口”类,“房产对口”类,“随迁子女毕业直升”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依次接收下一批次学生。
据各类型适用对象,选择合适的类型登记和提交材料。
1.三对口(有户有房)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三者一致,购房时间、户籍迁入时间应为登记报名时间以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含2025年4月30日)前。
【必备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明)。
【特殊材料】◆如果房产所有人为父母的且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2.户籍对口(有户无房)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无房产,仅有户籍在划片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挂靠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含2025年4月30日)前。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3.房产对口(有房无户)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未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购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产权人同一户口内的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含2025年4月30日)前。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明)。
【特殊材料】◆如果房产所有人为父母的且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4.小升初毕业直升
【适用对象】云阳县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城区对口学校】实验小学、民德小学、青龙小学、紫金小学、中山外国语毕业的随迁子女对口到初二中;杏家湾小学、云师附小、双江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对口到初一中;海峡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对口到实验中学;北城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对口到初四中。
【乡镇对口学校】请咨询毕业小学。
【必备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5.特殊群体入学
【适用对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文明办核定的四星及以上级别的志愿者、持有“新云阳人才卡”的科技工作者、在云工作的外籍专家、外来投资企业高管人才、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等特殊群体的子女。本县户籍的新县城城市建设中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子女。
【必备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6.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乡镇学校)
【适用对象】拟就读云阳乡镇学校且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无户口、无房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必备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具体申报流程请查看《云阳县2025年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南》中第一类
7.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学校)
【适用对象】拟就读云阳城区学校且在城区无户口、无房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必备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具体申报流程请查看《云阳县2025年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南》中第二类。
温馨提示:该类型学生有租房需求的,建议确认入学后再就近租房。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必备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云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