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2021年,合川区西南大学银翔实验中学和北新巴蜀中学2所民办学校转设为公办学校,其招生纳入全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整体工作,按公办学校要求统一安排,相关收费一并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根据全市统一规定,凡我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欺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学区办和区教委备案,区教委、学区办与招生服务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缅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定的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2021年,我区继续按照《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委办[2014] 44号)和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小学招生。

  各学区办要注意合理安排招生校点,统筹确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保证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将辖区内含残疾儿童在内符合条件的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一次性全部招完,确保小学应入尽入。未经区教委审核同意,各学区办和学校不准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盲目增加班数和扩大班额。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城市小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城区三个街道学区办于5月19- 31日按要求集中研展并完成新生调查摸底工作。区教委与当地学区办根据当年学龄儿童入学摸底情况,按就近原则划定各城市小学的招生服务区域,具体情况另文通知,符合条件的学龄童按划定区域对口入学。“三对口”适龄儿童对口入学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有效证件、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非城市学及其余27个镇街适龄儿童就读小学,格镇街学区具体负责,于5底前完成新生,人数摸底工作并按就近原则统筹划定辖区内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按划定区域对口入学。个别情况特殊的镇街结合部按历史习惯入学。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依法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对子女入学信息进行登记并送其子女入学。我区各小学所招新生,严格按《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采集相关学籍信息并注册学籍。

  初中招生

  初中招收读满小学修业年限和具有小学学历的16周岁以下的校内外少年儿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

  (1)全区面上初中招生。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电脑派位"免试入学。期镇街小学毕业生实衍免试就地对接升入当地初中学校就读,当地学区办在区教委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个别情况特殊的镇街结合部和辖区内无初中学校的沙鱼镇、涞滩镇,按历史习惯入学,其小升初工作,当地学区办(中心完小)配合相关学区办或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西南大学银翔实验中学、北新巴蜀中学初中招生。根据全市"公参民”学校整改统一要求, 我区献学银翔实验中学和北新巴蜀中学(以下简称"2校")转设为公办学校后,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除按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入学外,就2校初中招生实行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主要面向学校所在的土场镇、草街街道、周边镇街和主城区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招生,也可招收部分区内其他镇街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学生及区外流动人口随迁子等。过渡期结束后,区教委将视区内生源情况、学校规划布局调整情况等对2校初中招生具体办法予以必要的调整。2021 年2校初中招生具体为:

  西南大学银翔实验中学初中招生计划下达至土场镇50人、清平镇10人、三汇镇80人、小沔镇10人、双槐镇20人、香截10人;北新巴蜀中学初中招生计划下达至草街街道70人。2校与上述镇街其他初中学校同步招生,当地小学毕业生如选择就读2校人数未超过下达计划的,直接录取;超过下达计划的,实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西南大学银翔实验中学270人、北新巴蜀中学170人初中招生计划下达至主城区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有就读2校意愿的主城区三个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可提前申请并选择1所学校报名,两所学校不能兼报,未超过下达计划的,直接录取; 超过下达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学生被2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主城区公办城市初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西南大学银翔实验中学50人、北新巴蜀中学30人初中招生计划面向除合川主城及土场、草街、三汇等10个镇街外的其余20个镇街招生。该20个镇街范围内有就读2校意愿的小学毕业生诃提前申请并选择1所学校报名,两所学校不能兼报,未超过下达计划的,直接录取;超过下达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各学区办和中小学要严格按相关文件和招生方案执行,确保全体小学毕业生就近顺利升入初中就读。区教委将小学毕业生非正常外流稳控工作纳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学校,将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回原籍学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未在原籍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当地学区办参照“三对口”要求负责登记、审核。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相关学校就读,余27个镇街由当地学区办(中心完小)统筹安排至当地学校就读。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蜞法淀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法淀监护人合法有效的工作证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应

  提供学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学区办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小学生由区教委和相关学区办统筹安排到有招生潜力的学校就读;初中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招生潜力的城区中学就读。城区外各镇街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由相关学区办和学校参照城区要求统筹安排。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賄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邮籍所在地学区办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妒籍地招生服务区域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向实施。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 12 号)相关要求,2021年,我区符合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卓尔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 公开招录400人、小学-年级公开招录90人,其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衍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民胁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超计划招生,对民胁学校超计划招收或违规招收部分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义务教育招生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欤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合工作的外籍专家,期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岖教委或相关学区办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何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岖教委或相关学区办统筹安排入学。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抻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岖教委或相关学办统筹安排入学。

  4.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殊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关学区办和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淀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5.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6.各学区办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义务教郁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要密切关注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到入学情况,建立入学登记台账,重点关注残疾学生、守儿童、贫困学生等群体的就学情况,对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和完善缓学、免学手续, 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相关学校或学区办报区教委并依据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或学区办统等安排的学生。

  四、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各学区办及学校原则上应于6月10日前公布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民胁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一校策"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经区教委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胁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城区三个街道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初中入学报名登记并填报志愿,铀区教委统-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小学新生按既定办法由区教级相关学区办登记审核,其余镇街小学新生及毕业生由所在学区办登记审核。所有申报民办学校小学、初中新生年级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于6月15日至19日瞪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胁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相关义务教育学校需在6月15至19日按照区教委及学区办要求,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胁中小学于6月20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胁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岖教委于6月20统- -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胁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 00噔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和相关学区办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26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胁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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