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高峰时段错峰通行征求意见

导语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工作措施征求公众意见,具体是怎么样的情况,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重庆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

  桥隧错峰通行工作措施征求公众意见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最大限度降低上下班、上放学的交通延误,切实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交通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拟在中心城区部分桥梁隧道实行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通行措施。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2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错峰通行时段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工作日晚高峰:17∶00—19:00;

  全日累计共4小时。

  二、错峰通行范围

  错峰通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错峰通行区域:嘉华大桥、嘉陵江大桥、渝澳大桥、黄花园大桥、石门大桥、鹅公岩大桥、菜园坝大桥、千厮门大桥、朝天门大桥、东水门大桥、长江大桥、长江大桥复线桥、高家花园大桥、真武山隧道。

  三、错峰通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禁止通行。

  四、其他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星期六、星期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开展环卫、园林、道路应急抢险的专项作业车辆。

  联系电话(传真):023—63753122

  电子邮箱:cftxcqjxj@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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