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级降为三级响应

导语 从3月24日24时起,将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要求,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24日24时起,将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二级调整为三级。

  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后,对重庆市民的生产生活将产生哪些影响呢?

  区县作为防控措施实施主体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后,将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各区县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可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多数小区、楼栋全面取消封闭式管理

  继续实行渝康码(健康码)和健康证明互认,凡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保证其正常出行。除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物业小区、楼栋外,其余物业小区、楼栋全面取消封闭式管理。

  七种情形需要佩戴口罩

  以下七种情形,市民仍需要佩戴口罩: 1.具有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有感冒症状的人员; 2.到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4.到汽车站、火车站、轨道交通车站、机场、码头、超市、商圈、影剧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的人员; 6.从事餐饮、百货、环卫、理发等近距离服务的人员; 7.其他按照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这些场所以外不再开展体温检测

  在交通检疫点、机场、火车站、码头、长途客车站、轨道交通车站、医疗机构等继续开展体温检测。其他场所一般不再开展体温检测,若需要开展体温检测的,由各区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学校复学复课后的体温检测问题,另行规定。

  外地来渝返渝人员如何隔离

  对境外和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实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凡持有渝康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实行互认,不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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