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对象、标准及补贴申报流程

导语 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终身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一、适用人群:

  1、贫困家庭子女;

  2、贫困劳动力;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下岗失业人员;

  6、退役军人;

  7、残疾人;

  8、高校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月30日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组织开展职业(工种)在《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 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或区县特色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培训。

  三、补贴标准:

  1.参加《目录》中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照培训成本的100%给予补贴;

  2.《目录》外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三至第六大类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执行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5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补贴;

  3.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取得《目录》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800元/人。

  5.《重庆市职业培训特色职业目录》中特色职业(工种)按13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900元;

  6.对我市区域经济重点发展的大数据智能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所涵盖的、除第二条涉及的13个新职业工种之外的职业(工种),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五、补贴期限: 一次性。

  六、补贴申请:

  1、个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缴纳培训费用的,由本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向批准参加培训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2、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按“先垫后补”原则,由培训机构代个人申请培训补贴,机构持《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税务发票,向批准开班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技能培训】可获职业技能培训申请指南(网上申请入口、条件、程序、材料、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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