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面向全国招聘名师 最高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

导语 近日,《渝北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正式发布,重庆市面向全国招聘名师,最高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具体的招聘条件是怎样的?还有哪些优惠政策?重庆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

  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8周岁),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身体健康,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名师;

  3.省级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省级名师奖获得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含中专研究员);

  5.省级教学名师。

  (二)教育教学骨干人才

  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身体健康,在教育教学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同时,中学、小学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中学

  1.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班主任)荣誉称号;

  2.省级骨干教师;

  3.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小学

  1.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班主任)荣誉称号;

  2.省级骨干教师;

  3.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名师或骨干教师;

  4.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具有特殊专长的急需紧缺人才

  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

  1.音乐、体育、美术方面的急需人才及要求如下:

  音乐类

  个人参加国家级专业比赛(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等部门举办)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组织)的现场音乐优质课、基本功(全能)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级等以上。

  美术类

  获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称号,或获国家级、省级美术、书法家协会组织的美术、书法比赛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

  体育类

  获健将级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或个人获国家级比赛单项前三名,或个人作为主教练带队荣获国家级比赛前三名。

  2.中学学科竞赛、职教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排名第一、二序位的指导教师等学校急需的紧缺人才。

  【优惠政策】

  (一)安家补助

  原则上从重庆主城区以外引进的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正式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可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安家补助(含税费)的具体标准是:

  1.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教学名师的,给予100万元安家补助;

  2.省级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省级名师奖获得者、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特级教师或正高级(含中专研究员)教师的,给予80万元安家补助;

  3.省级教学名师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服务未满五年离开渝北区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同一高层次人才符合多项安家补助条件时按就高原则发放,不重复享受。

  (二)岗位聘用及工资待遇

  引进的人才根据空缺岗位和任职条件,保留原聘专技岗位不变;市外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市、区职改部门确认后方能聘任。其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岗位聘任年限连续计算,工资福利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优先培养提高

  支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设立区级名师工作室,工作室考核合格的,享受渝北区名师工作室相关支助政策;引进的骨干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市、区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

  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有关规定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属地市级的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经申报审核后予以确认,属重庆市外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经审核后予以认可,纳入渝北区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四)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入学

  属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可协助安排到区内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子女由区教委按照当年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

  符合引进条件的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人选,报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组织体检后,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开展考察,提出引进建议,由区调配办提请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引进。

  (二)教育教学骨干人才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和编制使用计划,由区教委拟订人才引进方案,报区人力社保局初核,区调配办审核同意后公开发布。考核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同时,相关用人单位参与。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体检、考察及办理引进手续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专长的急需紧缺人才

  符合特殊专长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方式予以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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