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买了房还可以继续住公租房吗

导语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应当退出公租房。

  买了房还可以继续住公租房吗

  我们户口上是一家四口,我,老公,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我们共同申请的2室一厅的公租房,现在觉得房子小了,又觉得换租等太久,想买个32平方左右的小单间,请问买了后公租房会被收回吗?我咨询了公租房信息网的电话咨询,说买的房人均不超过13个平方就不会被收回,请能给我个确切答复吗?还补充一下,我们都是外地的,不是重庆本地的

  市国土房管局回复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应当退出公租房。若属夫妻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明材料,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继续租住,不符合条件的一方应退出公租房。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收回承租的公租房,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于您提供的承租人信息不详,我们无法核实,通过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若有更为详细的承租人相关信息再向我们反映,届时我们将进行核查。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规定,凡年满18周岁,在重庆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本市无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房人员均可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房屋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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