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及流程

导语 医疗救助主要是帮助持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农村低保证 (城市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医疗救助对象):

  1、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城乡孤儿特困供养人员;

  2、城乡低保对象;

  3、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4、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5、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6、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

  7、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与申请流程:

  1、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凭有效身份证明、城乡低保证、五保证或重点优抚证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缴费参保,经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区县民政局核对身份无误后给予资助,对象仅缴纳个人需出资部分即可参保。

  2、门诊救助。普通疾病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重大疾病门诊化疗、透析、输血治疗,需到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或街道、乡镇民政申报备案。

  3、住院救助。医疗机构确认需住院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保卡》和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3-84012469、69842081

  相关问题

  一、2016年9月8号我母亲突然被查出胃癌现在在重庆市大坪医院治疗,费用已经达到十万,医保报销之后任然是我们这个家庭承受不了的,几乎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借来的,而且我还在上大学也是需要钱的时候。这时候听说了有大病救助这个政策,以为可以减轻一些压力,可没想到的是在办理中却是西天取经,办理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条件:凡在开县办理大病救助的人员都要在每月5号之前提交材料,县民政局15号审核,并且要在住院期间办理下来才能报销费用,(但是我妈是9号查出来病当天住院,12号手术)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被告知无法办理了。我只是想问我们生病难道还要看时候吗,还有办理之后被告知报销的只是办理成功的那天之后的费用,之前的不给报销。这真的是给老百姓优惠的政策吗?我就想问一下政策是怎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没什么话说,如果不是还请市里的领导指一条明路。

  【官方回复】对你亲人遭遇的病痛和担负的经济压力深表理解。对你反映的你母亲办理医疗救助遭遇困难的事情,也联系了开州区民政局。对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重点优抚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贫困在校大学生九类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只要符合以上九类对象条件,均可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享受普通疾病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不是以上对象的目前还没有医疗救助政策。

  对于患重特大疾病且家庭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身份后享受救助。开州区从2015年开始,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条件由以前的22类重大疾病等扩大到支出在3万元以上的所有癌症,审批时间由以前的每年审批一次改为每月审批一次。若你母亲符合"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条件,按照程序审批后"一站式"享受医疗救助。

  2、医疗救助系统同医保系统实现无缝衔接,实行"一站式"结算,取消了事后报销。救助对象在办理出院的事后,系统会自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金额后,对象只需要承担剩余与自负费用,医疗救助报销的费用由医院垫付,民政部门直接与医院结账。

  3、若你的母亲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困难,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祝你母亲早日康复。

  二、什么是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答】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予支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重庆疾病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1、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和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每年给予不低于200元的限额门诊救助,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在救助限额标准内给予全额救助,救助资金当年有效,不结转使用。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门诊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2、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人员患普通疾病住院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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