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145套公租房开始申请 租金每月6元/平米

导语 “两山景苑公租房只接受单位申请,单位可申请公租房作为集体宿舍,也可为员工申请自住,这批公租房的投用,可以改善我区员工居住条件。”

  “两山景苑公租房只接受单位申请,单位可申请公租房作为集体宿舍,也可为员工申请自住,这批公租房的投用,可以改善我区员工居住条件。”

  申请条件

  1.凡在璧山区内依法完成单位注册登记且依法完税的用工单位、分公司、办事处和机关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这批公租房

  2.新入驻暂未注册用工单位根据情况需管委会特批。这些单位内的无房职工,若要申请这批公租房,可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后,再由用工单位以单位名义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截止时间

  这批公租房现在即可申请,租赁合同期限最短1年,最长可签订5年。首次配租采取集中受理,申请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3日。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在受理申请资料后,于2017年7月17日前完成审核,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后参加抽签配房会,再缴纳相关费用后,签订合同,就可凭合同到公租房物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提交材料

  此次申请公租房需提交材料:

  (一)经营性用工单位代表职工申请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所出具的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4.拟入住人的个人资料。

  (1)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申请职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无房证明:经地房局查询证明在相应区域无住房。

  (4)参保证明:至少提供一项参保证明。用工单位统一参保的提供社保局参保查询证明;用工单位未统一参保的由申请职工提供参保证明,如社保卡复印件、商业保险单复印件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入住人的个人资料。

  (1)职工证明材料:

  a.单位证明,

  b.身份证复印件,

  c.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无房证明:经地房局查询证明在相应区域无住房。

  (三)经营性用工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申请集体宿舍的材料

  与上述(一)、(二)款相比,不提交拟入住人的个人资料。

  申请地点

  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全部要加盖企业公章,资料齐全后提交到高新区404陈楠、410王亮处。用工单位接房后应及时把入住花名册电子档传给王亮(邮箱:963512855qq.com),以便核实存档。

  公租房费用

  租金每月6元/平米 物管费1元/平米

  此次配租的两山景苑公租房共有2145套,位于璧泉街道剑山路119号。该小区1-5栋楼均为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楼宇。每栋楼配有3部电梯,两种户型:一种是单间配套,一种是一室一厅。每套面积在30-50平方米左右,租金每月6元/平米。

  此次配租的房源都是简装,做了地砖、吊顶、水、电、气安装等,自行配置家具家电即可入住。目前,室内装修基本完成,正安装自来水管和燃气管道,扫尾工程将于六月底前完成,分配入住前完成消防验收。

  小区物业管理由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组建或选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两山景苑公租房物管费每月1元/平米。小区配有地下停车场,收费低,停车方便,为方便居民出行公交线路也将会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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