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导语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际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

  实施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实施范围

  在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统筹区,开展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缴费年限互认条件

  在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予以互认,并将缴费年限互认的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

  医保退休地确认规则

  设定20年为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达标后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任一参保地实缴年限达到当地年限规定的,可在达到年限规定的曾参保地中,确定一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在成渝两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均未达到当地年限规定,但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的,应在职工实缴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

  在成渝两地的实缴年限均未达到当地年限规定,且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也未达到20年的,可在职工实缴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实缴年限相同时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当地规定补缴至成渝两地互认的职工实缴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全部计入职工实缴年限累计计算范围。以单建统筹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自愿选择按医保退休认定办理地当地规定补缴与统账结合方式差额后,计入职工实缴年限累计计算范围。

  举例解释

  ●刘先生在成都市实际缴纳了9年职工医保,又在重庆市实际缴纳了11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都不重叠,累计满20年,那么刘先生就可以在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重庆市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刘先生在成都市实际缴纳了10年职工医保,又在重庆市实际缴纳了10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都不重叠,累计满20年。两地实际缴纳年限相同,那么刘先生可以自愿选择在重庆市或者成都市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如果刘先生在成都市实际缴纳9年,在重庆市实际缴纳11年,但是其中有2年同时在重庆市和成都市都参保了,那么不重复计算年限重叠部分,累计计算只有18年,还没有达到累计年限,可以在重庆市按规定补缴至20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2024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养老保险缴费、社保缴费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