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有什么调整变化?
导语 重庆为更好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我市在坚持“新房新政策、老房老政策”的原则下,对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优化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
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的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有什么调整变化?
为更好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我市在坚持“新房新政策、老房老政策”的原则下,对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原有已纳入限售范围的住房,统一按原政策执行,限售期满后予以解除;
二是本《通知》印发执行后,在中心城区新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由“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调整为“取得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满2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上市交易”。
本条政策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解释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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