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

导语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情况的通告发布,目前最新分时电价及收费标准见文章。

  温馨提示:居民用户可以根据家庭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不选择执行的用户,用电价格仍执行现行电价政策,不受分时电价政策的影响;选择执行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分时电价

  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阶梯电价标准

  1.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0度(含)以内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2元/千瓦时,1-10千伏0.51元/千瓦时

  2.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1度-4800度(含)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7元/千瓦时,1-10千伏0.56元/千瓦时

  3.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4801度(含)以上

  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82元/千瓦时,1-10千伏0.81元/千瓦时

  4.居民合表用户

  收费标准:不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3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

  5.趸售居民生活用电

  收费标准:不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3340元/千瓦时,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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