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英才计划塔基人才申报条件及时间

导语 “江北英才计划·塔基人才”开始申报啦 最高可获得10万元安家资助和10万元安居支持!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江北区登记注册经营,并在江北区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二)申报人应为2021年5月14日后到江北就业或创新创业的新引进人才,新引进人才认定标准为:首次参加工作,或未在重庆工作过首次从市外到江北工作的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江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不超过35周岁,且在近两年内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

  2. 不超过30周岁,且在近两年内取得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学士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QS排名前100位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

  3. 不超过40周岁,且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

  (四)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评选。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2月19日。

  还有大家最关心的支持措施:

  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江北英才计划”D类人才支持措施(可获得10万元安家资助、最高10万元安居支持等),硕士、学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人才可享受“江北英才计划”E类人才支持措施(可获得3万元安家资助、最高3万元安居支持等)。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

  申报方式:关注“江北党建”微信公众号,回复“塔基人才”下载报名表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清单,并联系对应领域相关负责人进行申报(联系方式见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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