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万州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导语 经区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11月26日0时起,调整3个高风险区及乐居苑高风险区部分区域为低风险区。详见正文。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万州区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万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区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11月26日17时起,调整4个高风险区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4个)

  1.陈家坝街道(1个):江城一品23栋;

  2.百安坝街道(1个):张家湾社区宁波路887号(1号楼、2号楼);

  3.郭村镇(2个):笔峰村,双福村(除2组外)。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倡导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未尽事宜,以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万州区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万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区级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11月26日0时起,调整3个高风险区及乐居苑高风险区部分区域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调整高风险区为低风险区(3个)

  1.周家坝街道:双堰塘社区园丁一路80号;

  2.郭村镇:三根村;

  3.分水镇:新石社区1组71号、69号、65号、63号、61号;

  二、调整高风险区部分区域为低风险区(1个)

  1.乐居苑社区:第一网格[安顺路24号(玉龙大厦)、安顺路52号(新天地)、百安商业街309号(建华厂宿舍)、上海大道189号(三峡银行)];

  第二网格全域[百安商业街179号1幢(邮政综合楼)、百安商业街179号2幢(邮政综合楼)、百安商业街235号(群琼综合楼)、百安商业街287号(太龙综合楼)、百安商业街307号(华光建材)、上海大道173号附9号1幢(经委宿舍楼)、上海大道173号附9号2幢(经委宿舍楼)、上海大道151号1幢(日杂市场)、上海大道151号2幢(日杂市场)、上海大道151号3幢(日杂市场)、上海大道151号4幢(日杂市场)、宁波一支路163号(电信大楼)];

  第三网格全域[上海大道27号1幢(标件厂宿舍上海大道)、上海大道27号2幢(大梯子院内)、上海大道27号3幢(大梯子院内)、上海大道1号移民局宿舍、上海大道47号1幢(新田水库)、上海大道47号2幢(新田水库)、上海大道47号附楼(巷道)(新田水库)、上海大道53号1幢工会(工会楼)、上海大道53号2幢工会(工会楼)、上海大道55号1幢(上海大世界)、上海大道55号2幢(上海大世界希望小学后门)、上海大道57号附楼(上海大世界希望小学后门)、上海大道57号1幢(上海大世界)、上海大道57号2幢(上海大世界)、上海大道93号(建行宿舍)];

  第四网格[宁波路45号(保安公司)、宁波路47号社区旁边、宁波路49号(居委会楼)、宁波路89号1幢、2幢(花明苑)、宁波路103号1—3幢(工商所)、上海大道1号2幢(移民局院内)、宁波一支路37号(希望小学红路灯路口)、宁波一支路64号1—2幢(水利局宿舍)、宁波路148号B栋(上海小学大梯子)、宁波路148号教师宿舍1—2栋(希望小学院内)、宁波一支路99号(希望酒楼)、宁波一支路131号(粮油综合楼)、扁寨一社];

  第五网格全域[百安商业街246号2幢、百安商业街246号3幢、百安商业街246号4幢、百安商业街246号1幢、百安商业街246号13幢、百安商业街246号14幢、百安商业街246号15幢 、百安商业街246号16幢、百安商业街246号17幢、百安商业街246号18幢、百安商业街214号一单元(红房子)、百安商业街214号二单元(红房子)、百安商业街214号三单元(红房子)]。

  三、管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倡导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未尽事宜,以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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