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地拆迁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重庆最近渝北区、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大足区、巴南区等地的拆迁消息,详见正文。
重庆征地拆迁最新消息 |
|||
渝北区 | 最新消息 | ||
南岸区 |
最新消息 |
||
江北区 |
最新消息 |
||
沙坪坝区 |
最新消息 |
||
大足区 |
最新消息 |
||
巴南区 |
最新消息 |
||
万州区 |
最新消息 |
||
渝中区 |
最新消息 |
||
江北区 |
最新消息 |
||
铜梁区 |
最新消息 |
||
九龙坡区 |
最新消息 |
||
丰都县 |
最新消息 |
【拓展阅读】主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安置补助费由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按照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
1、中心城区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其他区县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不低于35000元,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安置补助费不足的,由区县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
2、中心城区的农村房屋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其他区县的农村房屋补偿标准不低于中心城区标准的80%,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3、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中心城区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其他区县每亩定额补偿不低于8000元,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低于综合定额标准的,按照综合定额标准进行补偿。
4、住房安置对象选择安置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的,住房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
二、具体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拆迁】可获重庆征地拆迁安置标准、各区征地拆迁最新消息、征地位置、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