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实施办法

导语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办法、工作原则见正文。

  实施办法

  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中小学生。学校要切实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

  收费标准

  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选择每天1课时每月收费不超过60元;选择每天2课时每月收费不超过110元;选择每天3课时每月收费不超过160元。以学期为单位收费,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超过半个月的,按全月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学生和家庭出现临时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等群体实行免费。

  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原则上为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小学每天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中学原则上每天不超过3课时,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

  课后服务内容

  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根据本校教师及外聘专业教师特长,突出学校特色,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积极推进全员阅读及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课后服务指导队伍

  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可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各校将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名单报教委批准。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工作管理

  建立学校提供服务项目清单、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步审核、学校审定确认、统一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必须由家长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审定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管理组织,制定课后服务指导工作管理制度和评价制度,建立诚信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教师的年度考核。落实专人对课后服务过程、质量进行督查、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评职、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确保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必须同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及交接形式等,服务协议及课后服务方案报县教委备案。

  工作原则

  (一)校内实施原则。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要充分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责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机制,保证课后服务质量。

  (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参加,自主选择服务内容,自愿承担课后服务费用的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公开透明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公开透明,学校要通过公示栏、校园公众号、学生家长群等方式,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四)安全有序原则。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课后服务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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