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线政策解读

  一、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含义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政府通过发布并实施工资指导线,加强对社会平均工资和行业、企业之间工资分配关系的调节,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工资指导线也是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工资指导线制定的原则

  (一)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工资指导线制定的依据

  工资指导线水平的制定,是以我市10年的三项指标(本市年度经济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城镇就业状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等因素,通过数学模型或四分位法测算出当年全市职工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警戒线)和下线。基准线指企业货币工资水平平均增长幅度;上线指企业货币工资水平最高增长幅度;下线指企业货币工资最低增长幅度。

  四、全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8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0%;下线为零增长或5%以内增长。

  五、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意见

  (一)2007年度经济效益增长,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市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执行。

  (二)2007年度经济效益增长,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全市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在基准线和下线区间内执行。

  (三)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在5%以内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执行工资指导线的要求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都应依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工资水平、人工成本水平等因素,参照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职工工资水平、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因素,通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的方式,依法确定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幅度。在国有企业,重点是协商决定企业内部分配关系,特别是确定经营者收入和普通职工工资的合理比例,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经营者收入相联系的机制。在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着重体现劳动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建立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收入与劳动贡献相适应的制度,使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利润增长而提高。企业在制定本单位工资增长分配方案时,应当向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岗位人员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企业在依据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的同时,还要综合运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合理调整企业各岗位的工资水平,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