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违章处理罚款50元的违章行为有哪些?

导语 重庆违章处理罚款50元的违章行为有哪些呢?详见正文。

  根据重庆实施的最新交通裁量基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或者警告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

  3.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且无法出示电子行驶证的;

  5.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不能提供电子驾驶证或者可以用于查询驾驶资格的有效身份证件的;

  6.驾驶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不含60公里/小时)的道路(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除外)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50%的;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以下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

9.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更多相关信息查看: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__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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