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地人买房房产税

导语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一、重庆外地人买房房产税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二、纳税对象:

  (一)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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