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肿瘤能否办理特病?
导语 确诊为恶性肿瘤,能否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如何办理?根据相关政策,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属于我市特殊病种门诊治疗项目。
一、重庆肿瘤能否办理特病?
可以办理特病。
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属于我市特殊病种门诊治疗项目。
二、如何办理
对申报恶性肿瘤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办理特病可不参加集中体检,由申报人(带上身份证)或被委托人(带上申报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携带申报人以下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以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或相关文件明确的)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检查鉴定,原则上不作重复检查,检查鉴定结束,医院为申报人出具《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经核实为合格人员后,办理特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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