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重庆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提取公积金除了提供身份证件原件,还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等材料。

  重庆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已婚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缴存人应出具《单身声明》(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拓展信息:

  重庆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 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入口,提取办理指南汇总(租房提取、商贷购房提取等),表格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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