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最高每年享受100万元

导语 万盛经开区出台《万盛经开区引进人才若干政策(试行)》吸引人才,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地区经济急需人才、教育医疗人才、本土人才等8个板块,制定了创业资助、研发资助、住房待遇、学费补助、家属就业等10余项优惠政策。

  教育医疗领域人才

  享受条件:

  与区属学校、医院签订五年以上劳动(聘任)合同,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医疗领域经营管理人才:担任过省(市)级重点中学副校长或国家三甲医院副院长以上职务,在省(市)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声誉或突出工作成效;

  2.高水平教育人才:获得省(市)级以上优秀工作者称号(含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省(市)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声誉或突出工作成效;

  3.高水平医疗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省(市)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声誉或突出工作成效;

  4.高学历教育医疗人才:具有教育学类或医学类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签订劳动合同(体制外)的,由人才与用人单位以绩效考核方式协商确定,给予教育医疗领域经营管理人才最高每年100万元、高水平教育人才最高每年50万元。高水平医疗人才的薪酬待遇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承担50%,最高30万元,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2.生活补助。签订聘任合同(体制内)的教育医疗领域经营管理人才、高水平教育人才、高水平医疗人才,前五年每年根据其绩效工资(教育人才含绩效目标考核奖)的40%,最高每年4万元,给予共计最高20万元补助。高学历教育医疗人才来区工作后,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3万元补助;五年内,个人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1万元、第四年1万元、第五年2万元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第四年2万元、第五年3万元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补助;

  3.住房待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教育医疗领域经营管理人才、高水平教育人才、高水平医疗人才免费居住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1套城区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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