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申请时间、地点及材料

导语 主城区推出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接受社会申请,有申请需求的市民可前往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咨询和提交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重庆南岸区“江南水岸”公租房接受申请开始

  申请房源:重庆南岸区“江南水岸”

  江南水岸房源介绍

  “江南水岸”公租房项目位于南岸区长生桥镇,紧邻重庆朝天门国际商贸城。小区建设规模126万平方米,为现代高层电梯房小区,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0元/月·平方米。小区配有幼儿园、小学、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有公交首末站,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配套商业齐全。

  哪些人可以申请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的可在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2.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未婚的非重庆户籍人员也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3.工作及收入证明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三者选其一。)

  ②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③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材料;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

  4.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结婚证),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丧偶的需提交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重庆公租房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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