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

导语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重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单身职工1800元/月(21600元/年)、已婚职工3600元/月(432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单身职工1500元/月(18000元/年)、已婚职工3000元/月(36000元/年)。

  (三)多子女缴存职工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多子女缴存职工2700元/月(32400元/年),夫妻双方5400元/月(648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多子女缴存职工2250元/月(27000元/年),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54000元/年)。

  拓展信息:

  1.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2.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