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导语 伴随着2014年税收新政的实施,各项财税新政给企业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重庆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来自綦江的邓女士是一家台商房地产企业的代表,她很关心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她想搞清楚哪些房地产项目的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9号)规定,以下4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对住宅转让不预征土地增值税。1.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项目;2.经济适用房项目;3.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障性住宅项目。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