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重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导语 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重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庆市集体户口怎么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市民提问:您好,我在大学毕业后到重庆工作,将户口转入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户口上写的住址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杨路11号11-270”。
我工作后一年多离职,现在本人在外省居住和工作。现在工作单位要求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但计生委回复此证明应由街道办出具,街道办回复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人才交流中心答复无法出具.
请问:1、我应该具体到重庆市哪个部门开这个证明?2、我本人是未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去开证明?万分感谢!
计生委回复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您应该在渝碚路街道人口计生办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办证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双面复印件一份或本人户口簿及全部复印件一份;
(2)本人1寸免冠近照二张;
(3)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若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电话65464063、65464180与我们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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