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手房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少于3个月及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六)《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所购房屋契税缴税证明或全款发票;

  (八)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九)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的“亮码可办”电子码,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二手房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少于3个月及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六)《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八)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的“亮码可办”电子码,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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